湖州市绿色能源材料与电池梯次利用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者:重点实验室发布时间:2023-11-03浏览次数:11

湖州市绿色能源材料与电池梯次利用重点实验室依托湖州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实验室着力于新能源材料的基础研究和新型电池的系统集成与安全研究。围绕高效率、高能量密度、长寿命的能量存储和转换新材料开展理论和实验研究。开展新能源电池系统集成与管控技术、性能检测技术、状态评估、电池全寿命周期评价、故障诊断、安全评估等。以功能性材料与应用为研究对象开拓新材料、新结构和新器件。

根据《湖州市市级实验室管理办法》,为有效助推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成效、营造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氛围、吸引国内外相关领域优秀人才与本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现发布湖州市绿色能源材料与电池梯次利用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资助领域

本实验室优先资助下列研究领域的课题申请:

1.新能源材料基础研究

2.系统集成与安全控制研究

3.先进功能材料与环保研究

二、项目申请

1.开放基金主要资助对象为国内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中获得一定工作经验的教学、科研及工程技术人员。

2.申请者须向本实验室提交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截止时间:20231020日前)。

3.开放课题基金申请金额为0.51万,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4.未获批准的《开放基金申请书》一般不予退回,请申请人自留底稿。

三、项目管理

1.本实验室对申请项目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本实验室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

2.受资助申请者应在研究中期向本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课题结束时向实验室提交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

3.受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研究成果或论文发表时,需标注湖州市绿色能源材料与电池梯次利用重点实验室(Huzhou Key Laboratory of Green Energy Materials and Battery Cascade Utilization)。

4.本实验室有权检查研究者的工作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对难以继续完成任务者,将限期整改或停止资助。

5.申请者若要延长研究期限,需提出申请并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四、经费管理

开放基金经费一律不外拨,仅限在湖州学院使用,并按学校科研项目管理规定报销,主要用于报销课题研究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测试费、小型设备配套费、仪器租用费、差旅费、会务费、论文版面费等。

开放课题结题验收通过后或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结余项目经费由科技处协同校财务处统一收回。用开放课题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留实验室使用,所有权归学校所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昆

   电    话:0572-2118205 

   邮    件:wangkun@zjhzu.edu.cn  

  地    址:浙江湖州市学士路1湖州学院(313000  

湖州市绿色能源材料与电池梯次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