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为进一步发挥湖州市绿色能源材料与电池梯次利用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对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与促进作用,引导与激励科学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科技创新提供服务,决定开展2024年度湖州市绿色能源材料与电池梯次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题要求与结题材料
本次结题工作,重点指湖州市绿色能源材料与电池梯次利用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立项的科研项目,需在2024年12月30日前办理结题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结题,且未递交延期申请的项目,进行项目终止处理。
项目实施中,不得擅自变更名称或负责人。确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研究期限的(参考附件2),负责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至多可延长一年。
1.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论文1篇;
2.结题材料
报送以下结题材料:(1)《湖州市绿色能源材料与电池梯次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见附件1)原件1份;(2)项目成果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各1份(含封面、封底、目录、论文正文)。
最终成果要与申请书研究的内容及注明的成果形式相符。所有出版或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必须注明“湖州市绿色能源材料与电池梯次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字样。